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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回避制度适用的对象
2018年5月10日
深圳经济犯罪律师
http://www.crmodo.com/
回避制度适用的对象。回避制度的适用对象,
首先是法官,包括职业法官和非职业法官(陪审员)。
其次是其他有关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文章来源:
深圳经济犯罪律师
律师:
邓太升
[福田区]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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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 http://www.crmodo.com/art/view.asp?id=91390849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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