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撞伤人面临刑事处罚,父亲帮助儿子逃跑一并获刑。不久前,宝山区检察出庭公诉的一起父亲协助儿子逃避刑事处罚的案件获判,父亲王东因犯窝藏、包庇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05年底,王东与王洋父子俩驾驶一辆大货车至宝山区宝安公路附近。见天色已晚,儿子王洋将车停在公路旁一木材堆场附近休息。此时,父亲王东见木材堆场内无人,便下车偷拿了数根木头放入车厢内,并告知了儿子。之后,王东便离开现场去找朋友,而王洋则继续留在车上休息。
不久,木材堆场的工作人员刘某、尹某等人发现有木材被盗,便上前围住王洋的货车,要求王洋下车解释清楚。王洋为逃跑,不顾被害人尹某正站在车头阻拦,发动车子将其撞倒并碾压后逃逸,造成尹某全身多处骨折。
当晚,王东得知儿子驾车撞人逃逸的事情后,立即将肇事车辆转移,并安排儿子至太仓市沙溪镇藏匿。十数日后,为躲避警方,王东又带着儿子王洋逃至安徽老家。2011年底,公安机关将王东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认为,本案中,王东帮助王洋转移涉案车辆、隐藏罪证,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王东明知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