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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裁定书和刑事判决书 刑事诉讼文书送达要如何签收

2023年2月23日  深圳经济犯罪律师   http://www.crmodo.com/

  邓太升律师,深圳经济犯罪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刑事裁定书和刑事判决书

刑事裁定书和刑事判决书

刑事裁定书: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凡用书面语形式表达的,称之为裁定书。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常用的一种重要司法文书,其作用在于保障诉讼顺利进行,保障人民法院的判决得以实现。生效的裁定书与生效判决书一样,都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

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刑事案件审理终结,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书面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刑事判决书,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分为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和第二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对第一审刑事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后的第二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发现第一审判决确有错误,也应当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刑事裁定书和刑事判决书的区别

二者内容不同。刑事裁定书是就案件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书面结论,刑事判决书是就案件实体问题做出的书面结论;

使用方法不同。刑事裁定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和结案时都可以使用,一个刑事案件可以有一个以上生效的刑事裁定。刑事判决书只能在案件结案时使用,一个案件只能有一个生效的判决书;

上诉期限不同。刑事裁定书中规定上诉期限为5天,刑事判决书则10天。一审判决准许上诉,一审裁定有的可以上诉,有的不准上诉。

提醒您,第二审刑事判决为终审判决,但二审判决确有错误的,被告人可依法申诉,人民检察院也可依法提起抗诉。如果您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或者是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想要了解,建议您不妨登陆我们的网站进行在线律师咨询,他们将针对您的问题为您做出详细解答。

刑事诉讼文书送达要如何签收

一、刑事诉讼文书送达要如何签收

1、刑事诉讼法律文书送达后,签收的规定如下: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收件人签收;

、收件人不在的,可以由其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负责收件的人员代收;

、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可以邀请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诉讼文书留在收件人、代收人的住处或者单位;

、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处,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四条

二、刑事法律文书送达方式有哪些

1、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派员将诉讼文书直接送交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的特点是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将诉讼文书直接送达收件人,而不通过中介人或其他中间环节。

2、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指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绝签收向其送达的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留在收件人住处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委托送达,指公安司法机关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公安司法机关代为送交收件人的送达方式。

4、邮寄送达。邮寄送达,指公安司法机关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通过邮局将诉讼文书用挂号方式邮寄给收件人的送达方式。其程序是,公安司法机关将诉讼文书、送达回证挂号邮寄给收件人,收件人签收挂号邮寄的诉讼文书后即认为已经送达。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日期为送达的日期。

5、转交送达。转交送达,指公安司法机关将诉讼文书交收件人所在机关、单位代收后再转交给收件人的送达方式。

刑事诉讼法律文书,原则上由收件人签收;收件人不在的,可以由其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负责收件的人员代收。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