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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批捕后多久结案 我国的刑诉法中的书证有哪些?

2023年2月8日  深圳经济犯罪律师   http://www.crmodo.com/

 邓太升律师,深圳经济犯罪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批捕后多久结案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批捕后多久结案


一般刑事案件约7个月左右。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一般案件,公安阶段:刑拘期间侦查最长3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一般2个月;检察院阶段:1个月;法院阶段:3个月;


2、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重大复杂案件,公安阶段:逮捕后侦查羁押最长7个月;检察院阶段:最长6.5个月;法院阶段:最长20个月。所以,重大复杂案件,最长两年以上,而有权机关过问的,会更长。


3、如果一旦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第一时间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处理:如果已经进入刑事司法程序,案件事关当事人的人身自由与财产权益,不可以坐等、拖沓--每一个诉讼阶段,即公、检、法或说侦、检、审三阶段,刑事辩护律师都有特定的工作内容,分别针对三机关不同的司法文书和掌握的证据材料展开具体辩护工作,向三机关分别提出不同的刑事律师文书,说服办案机关把律师的辩护观点写入《起诉意见书》或者《起诉书》或者《判决书》等司法文书。如果只在法院阶段委托刑事辩护律师,就丧失了在公、检阶段可以落实的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的机会。


二、逮捕之后的程序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5、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逮捕到结案还需要一定的时间,逮捕之后司法部门要做的事情也很多,因此,受害者的犯罪嫌疑人也不要认为逮捕之后距离结案就为时不远了。不过,正义永远都不会缺席,只不过有的时候来得比较晚一些而已。公诉案件也是要走一步说一步,有些情况也不能提前预知。






我国的刑诉法中的书证有哪些?



揭露当事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整个过程,关键就是通过收集证据才能够体现出来的,这是我国公安机关去了解并且侦办案件的一个重要的途径。只要该物品能够直接或是间接的反映出犯罪嫌疑人当时的犯罪行为的,都能够作为证据的,而且在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的将证据进行了分类,其中就包括书证,那么,我国的刑诉法中的书证有哪些


一、我国的刑诉法中的书证有哪些


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或图画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常见的书证包括合同书、各种各样的公、私文书、租赁契约、结婚证、房产证、商标、信件、电报、牌号、车船票、各种运输单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等。书证是用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证的思想内容是通过文字、符号或者图画等表达的。交通事故中的各种医疗收费票据、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调解协议都属于书证。


分类


文字书证


指以文字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有关事实的书证。


图形书证


指图形表现的内容来证明案件有关案件情形的书证。


符号书证


指以符号作为内容来证明案件有关情形的书证。


私文书证


指公文书证以外的书证。


公文书证


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所制作的文书,以此文书作为证明案件有关情况的书证。


处分性书证


指书证中所记载的或表述的内容,以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为目的的书证。


报道性书证


指书证中所记载或表述的内容,反映的只是制作人的见闻、感想、体会等。


二、证据调查和收集的原则


1、收集证据必须主动、及时。


发生刑事案件拨打110,警察会立即出警。报案越及时,收集证据月及时。司法实践中,延误证据收集多是因为当事人报案不及时。时间久了,罪案现场可能早已被犯罪分子毁坏了,公安机关取不到有效证据,无法立案。


2、收集证据要有目的,有计划。


发生凶杀案,先要在与失主有恩怨的人中排查,通过排查逐渐缩小怀疑圈,确定重点嫌疑人。


随着情况变化,目的和计划要随着变更。


3、收集证据要客观、全面。


客观,就是反对先入为主,主观臆断。不要受主观意识的影响。全面,即要搜集证明嫌疑人有罪的证据,也要收集证明嫌疑人无罪的证据。


4、收集证据要深入、细致。


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往往与表面现象不同。往往会因为没有仔细的深入调查,与最有利的证据失之交臂。


5、依靠群众与科学技术手段相结合。


依靠群众是因为任何犯罪都会留下痕迹。找更多的人调查,能收集到的线索就越多,了解案情就越全面。而不是将未经审判是怀疑告诉群众,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喊口号,以舆论压司法。


科学技术在不断发展,要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取证和鉴别证据真伪。


6、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注意保守秘密。


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7、证据必须及时固定,妥善保存。


原始证据不能长期保存或者不能附卷保存的,及时拍照、复制,并做详细笔录。


可见我国刑诉法当中规定的书证的类型还是特别的多的,包括文字图形,公文书,车船票,电报,信件等这些只要是通过纸张呈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都属于书证。而且,公安机关证明当事人犯罪行为的也不可能就是指收集书证这一种证据的,现如今在收集证据的这一方面,有很多特别高科技的刑侦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