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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主犯什么情况死缓 重新执行死刑时检察院应该怎么办

2020年10月18日  深圳经济犯罪律师   http://www.crmodo.com/

 邓太升律师,深圳经济犯罪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共同犯罪主犯什么情况死缓

共同犯罪主犯什么情况死缓

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死缓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刑法修正案;草案对上述规定修改为:对于死缓期间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死刑立即执行;对于故意犯罪未立即执行死刑的,死缓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看完本文之后,我们就需要根据相关的规定来进行了解,才能知道在法律上的内容是什么。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在本文介绍的情况之下,共同犯罪主犯才能被判死缓。大家不清楚的就要进行详细的了解,才能知道是怎么回事。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重新执行死刑时检察院应该怎么办

重新执行死刑时检察院应该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重新执行死刑的时候,检察机关应该对死刑案件进行重新的复核,确定无误的才会执行死刑。

相关法律规定

《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执行死刑工作规则》

第二条;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执行死刑实行临场监督,保证执行死刑工作依法、准确、文明和规范进行。

第三条;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执行死刑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核实执行人民法院是否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

依法监督执行死刑的场所、方法和执行死刑的程序是否合法:

发现不应当执行死刑情形的,建议执行人民法院停止执行;

执行死刑后,监督检查罪犯是否确己死亡;

发现和通知纠正执行死刑活动中的违法情况;

履行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监督任务。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重新执行死刑的时候,检察机关应该对死刑案件进行重新的复核,确定无误的才会执行死刑。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