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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犯罪有死刑吗 罪犯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是在监狱吗

2020年9月14日  深圳经济犯罪律师   http://www.crmodo.com/

  邓太升律师,深圳经济犯罪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经济类犯罪有死刑吗

经济类犯罪有死刑吗

一、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目前还是可以适用的。

1、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22.生产、销售假药罪;

2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24.走私武器、弹药罪;

25.走私核材料罪;

26.走私假B罪;

27.走私文物罪;

28.走私贵重金属罪;

29.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30.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31.走私固体废物罪;

32.伪造货币罪;

33.集资诈骗罪;

34.票据诈骗罪;

35.金融票证诈骗罪;

36.信用证诈骗罪;

37.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38.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第八章贪贿犯罪

57.贪污罪;

58.受贿罪;

二、从法的价值取向上看,人是第一的,所以当今世界的主流意见是,对经济型犯罪一般是不适用死刑的。但从我国的现状看,取消经济型犯罪的死刑还为时过早,与我国民众的传统认识也有一定的差距,比如贪官贪的再多也不会死,对此普通的老百姓恐怕还接受不了。但在司法实践中,对经济类犯罪在适用死刑时,已经是很慎重了,毕竟经济类犯罪与严重侵害人身权利的暴力型犯罪,如杀人、爆炸等还是有区别的。

经济犯罪具有以下四个显著特征:

任何经济犯罪都必须具有经济的内容;

经济犯罪的主体只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不是上述三类人员不构成这类犯罪;

经济犯罪分子获取非法的物质利益一定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

从总体上看,经济犯罪是一种腐败行为。

罪犯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是在监狱吗

一、罪犯被判“死缓”那两年是在监狱吗

死缓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死缓是在监狱执行。法律规定: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这是中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死缓通常都是十分严重的犯罪,当然要在监狱里服刑。

二、“死缓”两年到期后一般怎么处理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如果在二年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注意,是故意犯罪,如果是过失犯罪是不需要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的,只有故意犯罪,并由缓期二年执行单位将材料报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呈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立即执行。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这里的故意犯罪,应仅限于表明犯罪人抗拒改造、情节恶劣的故意犯罪,而不是泛指任何故意犯罪。对于在死刑缓刑期间实施轻微故意犯罪的,应根据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并罚,并从新的判决决定之日起重新计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时间。

三、设立“死缓”的作用是什么

死刑缓期执行,是我国刑法所独有的一种刑罚制度。它适用于那些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罪犯。死刑缓期执行期限固定为两年。实行这个制度,是为了体现不废除死刑,但杀人要少的政策。它没有放松对罪大恶极的罪犯的惩办,同时又给某些罪犯以悔罪自新、重新作人、争取减刑的最后机会。这种制度,对于分化瓦解敌人,惩罚和改造罪犯是有利的,而且可以为国家保存一批可以利用的劳动力。

四、适用“死缓”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适用死缓的条件是:

1、罪犯应当判处死刑。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三种处理结果: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综合上面的介绍,罪犯被判“死缓”符合相应条件在两年后要减刑。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适用“死缓”的条件有哪些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