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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重婚罪如何确定管辖 移送管辖是否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2022年8月28日  深圳经济犯罪律师   http://www.crmodo.com/

  邓太升律师,深圳经济犯罪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起诉重婚罪如何确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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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犯罪属于自诉案件,通常是由受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但此时对于受害人来讲,必须要先知道起诉重婚罪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否则的话起诉到法院,法院也是不会受理的。下面就让来为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起诉重婚罪如何确定管辖

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1979年12月15日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对于被害人不控告,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应否对该案件提起公诉或者免予起诉。对免予起诉的重婚案件,可以建议被告人所在单位给予被告人行政处分,并责令其立即解除非法的婚姻关系。

公安机关发现有配偶的人与他人非法姘居的,应责令其立即结束非法姘居,并具结悔过;屡教不改的,可交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由公安机关酌情予以治安处罚;情节恶劣的,交由劳动教养机关实行劳动教养。

对于被害人或者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就重婚案件提出的控告或检举,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都应当接受。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二、重婚罪受害人的救济途径

重婚罪, 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重婚案件受害人可以通过两种司法途径得到救济:

第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或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要求追究重婚者的刑事;

第二,提起离婚之诉并附带提出民事赔偿请求。

因重婚行为直接侵害的对象是受害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因此,我国法律规定,重婚案件首先可以作为自诉案件,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但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受害人往往不愿意提起自诉。即使提起诉讼,由于重婚罪成立的前提必须是重婚一方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受害人要取得此重婚证据,尤其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证据非常困难,甚至根本无法取到。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对“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法院会“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因此,如果重婚犯罪完全靠受害人提起自诉解决,很多重婚者就会逍遥法外,重婚行为就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打击。这很有损我国法律的严肃性;同时,虽然从现象上看,重婚犯罪直接侵害的是个人的家庭婚姻关系,但其实质是行为人公然与我国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对抗,侵害的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一夫一妻制的根本婚姻制度。因此,重婚案件在我国虽规定为自诉案件,但不属“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也有权侦查,检察机关也可以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正如2001年4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四十五条规定的,对重婚行为“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相信大家在阅读了上述文字后,此时已经知道起诉重婚罪如何确定管辖法院了吧。由于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一般法院是不告不理,因此夫妻一方要是发现对方有重婚行为的话,一定要尽快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法院依法追究对方的刑事。

移送管辖是否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一、移送管辖是否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1、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一般案件的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十五日内提出管辖权的异议。 2、如果在审理中提出,应当视为当事人已接受受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的管辖,否则将会影响对案件的及时审判。 诉讼维权,实际操作相当专业,具体要看案情,详细情况可联系我

2、 管辖权移送能提出异议吗管辖权移送能提出异议,但是一般法院在接受到来自民事纠纷被告的管辖权异议的请求之后,是会在审查其他的司法机关是否有管辖权之后才会移交案件的,故此若是原告在提出不服从与案件移交的请求时,若是不能提交相关的证据,此时法院有可能并不会受理其异议请求。

3、 管辖权异议成立,是否移送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情况下,应当立即移送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4、移送管辖后能提管辖权异议吗移送管辖后,是不能提管辖权异议的,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应当在管辖权移送之前向司法机关作出说明,并申请重新认定,司法机关应当作为明确认定,如果仍然决定移送管辖权的,则当事人需要遵守司法机关作出的决议。

二、《民诉法》规定

1、管辖权异议应当在答辩期内提出,但不表示有答辩期就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事实上“管辖权异议提起的期限”与“答辩期”在法律上应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2、《民诉法》关于管辖权异议提出期限的规定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强调管辖权异议应当在何时提起,二是强调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期限与答辩期限等长。如果被告在原受理法院给予“答辩期”内不提管辖权异议,则该期间为名符其实的“答辩期”;如果被告准备提出管辖权异议,其不会进行实体答辩,原“答辩期”虽徒有“答辩”之名,但实际上已经演变为“管辖权异议提起的期限”了

3、什么是移送管辖移送管辖是指受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行政机关或组织发现该案已构成犯罪或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移送管辖共分为两种情况:行政机关或组织在受理之后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将案件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或组织,

受移综上所述,移送法院对于案件管辖权具有审查权利,移送管辖有行政机关受理之后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权,应当将案件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如果被告在原人民法院答辩期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属于答辩期如果提出异议则答辩期变成管辖权异议期限。